能够跨领域给出建议
复合专业背景有优势
防范环境风险更重要
业务领域应不断拓展
随着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政府、企业、群众生态环保理念的增长,环境律师为越来越多的人知晓和关注。
专注于环境领域的律师与其他领域律师有哪些不同?他们的环保情结从何而来?环境律师有没有从保护绿水青山中得到“金山银山”?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近环境律师,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周塞军,副主任邹鲲、李军强和委员胡玉来展开对话。
术业专攻
文理兼达
湖北听泉律师事务所主任邹鲲是一位环境律师,最擅长为政府部门提供环境法律顾问服务。每年在全国各地进行的执法培训有30多场,协助环境执法部门快速提升了执法能力建设。
近年来,政府各部门对环保工作更加重视,对专业环境律师的需求日益增加。邹鲲经常为重大环境执法撰写法律意见书,为政府部门环保执法提供法律意见等,服务对象既有湖北省内,也有广西、西藏、新疆、陕西等其他省区的生态环境管理部门。
山西省某县出于环保考虑,准备对一家焦炭企业实施关停。邹鲲作为执法行动法律顾问两次到现场实地查看后给出建议:厂内锅炉关停不仅涉及环保部门,还要顾及安监部门规范。
在邹鲲看来,能跨领域给出建议是环境律师的一大特点。她曾为湖北省武汉市环保局做过一个信访法定途径分类指引,帮助工作人员对环保职能之外的各类信访进行分流。为此,邹鲲查阅了200多部法律、法规、各类部门规章,前后修改了16稿。
环境律师还要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才能提出可落地的建议。与执法部门、企业开展大量业务过程中,邹鲲不断沟通和学习,积累了环境工程以及工业领域专业知识。
与邹鲲不同,北京环鸣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玉来大学学的是环境工程专业。理工科出身的他,曾经做过环境工程领域的咨询和科研工作。在他看来,复合专业背景的环境律师在与当事人、法官沟通环境技术、环境标准、环境管理等情况时更有优势,对于作出裁判、化解矛盾都有帮助。
胡玉来告诉记者,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领域诉讼案件主要分为环境民事诉讼案件和环境行政诉讼案件,环境民事诉讼案件包括普通受害者提起的环境私益诉讼案件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环境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多的是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有关的案件。环境律师还经常代理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靠近多个居民区的新能源材料基地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复议案;针对钢厂大气和污水污染、长江上游水污染、危及南水北调工程非法采砂的公益诉讼……胡玉来代理过100多件环境案件,各种类型都有涉及。
“证据保全是环境公益诉讼的关键环节,收集哪些数据、涉及哪些点位、如何科学采集、携带什么工具……环境律师都要掌握。”胡玉来举例说。
广东绿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军强把环境律师分为诉讼、非诉两类。诉讼类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非诉类则是将问题解决在事前。
李军强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后者,也就是进行源头治理,为决策者提供政策出台前的评估,解决生态环保要求与其他决策事项间的平衡和协调问题;为企业的日常管理做伴随性环境政策合规性审查。在他看来,做好环境防范风险尤为重要,让风险不发生、少发生,或者尽可能减少损失。
此外,李军强多次承担深圳环境立法后评价工作,就立法实施效果以及是否需要修改调研论证。
一粒种子
一片阳光
当初选择环境领域作为主业,律师们各有不同契机。
1995年,邹鲲在原中南政法学院读大三,环境法课上吕忠梅教授对重大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在她心里埋下一粒环保的种子。
2005年,邹鲲作为执业律师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授王灿发组织的环境法律培训项目,较为系统地学习环境律师的实务技能后,她觉得,律师能通过具体环境案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胡玉来自2003年开始执业。他向别人介绍自己时常用“环境+律师”的字眼,而那时,两者紧密结合的概念尚未形成。
2009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网站上发布的一则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全国招募环境资源律师培训的公告,引起李军强注意。已经有8年执业经验的他报名参加学习,了解到环保法律服务尚属空白,可以开拓业务。
在实践中胡玉来发现,环境业务能给大的综合律所带来声誉,但业务量、业务额都不高。2011年,他成立专注于环保领域业务的环鸣律师事务所。
同样成立于2011年的绿建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非诉环保法律服务。2014年,李军强接到第一单纯环保业务。
2015年以前,邹鲲接到的具体案件并不多,其他受访律师情况类似。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前,环境律师在环保领域的工作主要是推动立法。民事诉讼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确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修改、出台,都能看到环境律师的身影,他们提出的大量建议意见体现在法律法规条文中。
受访律师告诉记者,2015年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运行后,环境律师参与立法的机会以及涉及的法律层级都有大幅提升。
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大约270件法律,涉及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能源使用的27件,占比10%。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修改、政策实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蓬勃发展。
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环境律师的业务从参与环境保护领域立法,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向参与涉及环境的案件诉讼不断拓展。
环保情结
如何延续
“环境律师往往都具有环保情结和社会责任感。”周塞军介绍说,早在2001年,全国律协就批准设立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为广大参与环保业务的律师提供交流、合作平台。
18年来,全国律协环资委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成立时的17位律师发展到100多位委员,每年参加环资委活动的律师达150多人。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区甚至一些地级市律协也成立了环资委。
“环资委业务在律师业务中并不赚钱,具有很强的公益特色。”周塞军说,尤其是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律师,都是志愿者。
胡玉来曾代理贵州省一起环境污染公益案件,前后一年多时间,几次出差去贵州,促成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然而,调解书中象征性的1万元律师费被告方都不愿意承担。
胡玉来说,很多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周期长、费用高、难度大,而律师费往往很低甚至拿不到,环境律师工作成了公益性劳动,造成环境公益诉讼律师队伍增长与其他领域律师相比显得缓慢。
环境律师大多是在做公益,不仅指参与公益诉讼。与其他专业律师业务相比,环境领域业务收益不高,甚至很多时候处于倒贴状态。
环境律师常常收到政府部门和企业工作人员有关环境法律问题的咨询,他们为政府部门、企业开展的宣讲、培训、咨询较多,能够成为长期合作伙伴或法律顾问的较少。如何让认同环境律师专业性的受众变为付费服务对象,是以环境为主业律所发展中面临问题,也是胡玉来的困惑。
接受采访的律师都提及,以专家或律师身份参与立法、政策制定等工作需要多次调研和研讨,专家费无法与付出的劳动成正比。他们建议,能否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形式加以体现,或者能以感谢信的方式给予精神鼓励。
一方面,很多环境案件由民商等其他专业的律师代理;另一方面,一些律师代理过少量环境案件后自称环境律师。如何使环境律师队伍有序发展?邹鲲希望环境律师能够像金融、房地产律师一样,单独分类评级。
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几年过去,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蓬勃发展,环境律师能否和检察官一起承担这项工作?
近年来,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院越来越多,社会对环境律师的需求存在理想和现实的差距。这种情况下,环境律师队伍如何发展壮大?
……
这些问题有待各方共同努力,找寻答案。(记者 张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