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法律专家和律师在线调解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富丽(香港)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蔡培辉提出:“近年来,因人案矛盾突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但目前占法律界近80%比例的法学专家、学者及律师并未实质性参与多元解纷。”为此,他提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支持法律专家在线调解的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此建议的答复中表示,人民法院始终重视发挥专家学者、律师等法律界人士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为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打通制度渠道、构建参与机制。一是我国很早就建立了专家学者、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机制。二是我国在立法层面建立了司法确认制度,为专家学者、律师开展纠纷调解提供法律保障。三是为贯彻落实中央改革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持续细化和健全专家学者、律师参与调解的程序规则。四是专家学者、律师等接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进行纠纷调解的实践已经较为成熟。

  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也必然会改变纠纷处理方式。人民法院积极推动专家学者、律师等以在线方式开展调解。一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在线调解平台建设有序推开。另一方面,鼓励探索创新,呈现多点开花良好局面。在顶层设计和司法政策的指引支持下,人民法院不断加大调解平台建设对接力度。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支持‘和讼’调解平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中表示,“和讼”民商法律专家在线调解平台的建立和持续发展既是汇聚全国法律专家、学者开展矛盾纠纷在线多元化解的有益探索和尝试,也体现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从鼓励多元解纷、促进多元共治的角度出发,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积极培育多元解纷力量。

  “专家解纷对化解复杂疑难案件意义重大。”蔡培辉表示,“相信在线调解平台会蓬勃发展,实现多元解纷的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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