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一些同行告诉我,有的省市近日又开始对律师队伍进行教育整顿了,这让我大吃一惊。找了找新华社通稿和中央政法委的相关文件,里面规定教育整顿的范围是很清楚的,没有包括律师在内。
公开的文件明确指出:
“第一批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人员包括: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省属监狱、戒毒所的全体在编在职干警。”
请注意,这里指的是全体在编在职干警。这就很容易区分了。除了少数公职律师可能属于在编在职干警外,绝大多数律师早已社会化了。绝大多数律师没有编制也不在职,而是依据《律师法》的规定,通过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来赚取收入养家糊口,同时为国家的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由于不在编在职,当然不属于这一次教育整顿的范围。
对于以上消息,君若不信,这些消息都是网上可以公开查询到的。
其实对律师的教育管理,司法局行政机关从来没有放松过,过几年又会搞一次。这一次中央对政法队伍刀口向内,教育整顿,范围很清楚,是指在职在编的干警,而有的地方又把律师列为整顿对象,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却变成了对律师教育整顿,这是一个很严重的政治错误,干扰了中央的方针与部署。这是为什么呢?我没有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