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引发证监会关注,律师称瑞幸或将被罚倾家荡产

4月3日,在瑞幸咖啡(Luckin Coffee Inc.)“自爆”财务造假事件不断发酵的情况下,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发出了声明。

证监会表示,高度关注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对该公司财务造假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不管在何地上市,上市公司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市场的法律和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将按照国际证券监管合作的有关安排,依法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坚决打击证券欺诈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瑞幸咖啡注册地在开曼群岛,经境外监管机构注册发行证券并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5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合作条款》正式签署。关注在对方上市的本国公司的财务报告问题,成为该合作条款三大主要目标之一。2018年11月5日,中国证监会与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正式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浙江裕丰事务所厉健律师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瑞幸咖啡在美国将面临行政处罚、刑事制裁、投资者巨额集团诉讼的严重后果,但在国内是否会受到制裁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厉健指出,今年3月1日起修订施行的《证券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应当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厉健表示,中国证监会公号对瑞幸咖啡案的最新表态,意味着中国证监会不会袖手旁观,将通过跨境合作监管方式,共同打击证券欺诈行为。

“就瑞幸咖啡案而言,由于受损投资者有部分来自中国境内,瑞幸咖啡财务造假案在一定程度上也扰乱了境内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第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中国证监会想管也是可以的,但是,如何适用具体条款确实也在考验监管智慧,希望瑞幸咖啡案可以推动证监会出台细则。”厉健称。

根据《证券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证券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另外,《证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中规定,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应当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4月2日晚间,瑞幸咖啡发出公告称,2019年第二季度到第四季度期间存在伪造交易行为,涉及销售额约22亿元。目前公司董事会已成立特别委员会,负责对2019年财年财报审计期间的问题展开调查。瑞幸咖啡自认财务造假,当天股票市值蒸发折合人民币近350亿元。

“法律后果很严重,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制裁、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等,简单的说,就是牢底坐穿、倾家荡产。”厉健表示,根据美国法律,故意进行证券欺诈的最高可判处25年入狱。对犯有欺诈罪的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分别可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属于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厉健称,瑞幸公司可能因巨额赔偿责任而破产。虽然美国上市公司90%的高管都会购买董责险,但在此案中,部分高管有可能因巨额赔偿责任倾家荡产。

除了瑞幸咖啡及相关董监高人员,中介机构也或将面临投资者集团诉讼,根据股价跌幅估算,赔偿金额可能高达几十亿美元。

索赔法律主要依据是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2004年,美国证券市场开始实施近10年来最严厉的针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公司治理的Sarbanes-Oxley(塞班斯法案)。

厉健以美国安然公司财务造假案为例,安然公司被美国证监会罚款5亿美元,股票停止交易,公司宣告破产。直接造假者、首席执行官弗里·斯基林被判刑24年罚款4500万美元,财务欺诈策划者费斯托被判6年监禁外加2380万美元罚金。安然投资者通过集体诉讼获得高达72亿美元的和解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曾经位列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因帮助安然公司财务造假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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